【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综合能源节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综合能源节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综合能源节能服务项目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综合能源节能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91440000721197608E202608002
三、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以下内容:
1.光伏项目:长春市分公司2025年全年用电量220万度,年发生电费183万元,长春市分公司院内光伏项目设计装机容量460KWp,由中标单位投资所有光伏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屋面防水维修,并提供长达5年的运维保障(包含吊装、运输、人工等),并由中标单位投资约34.1万元对3100平米屋面防水进行重新铺设,免去长春市分公司自行改造的成本。
长春市分公司院内460kWp光伏发电系统相关配套设备、辅材、调试投资标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光伏组件 | ≥630Wp | 块 | 707 |
| 2 | 并网逆变系统 | 100kW、零功率馈网系统、防逆流装置系统、电站远程监测系统 | 台 | 4 |
| 3 | 交流并网柜 | 380V、刀闸,断路器,浪涌保护器,防孤岛保护,电流互感器等 | 台 | 2 |
| 4 | 支架桥架 | 热镀锌防水火室外专用涂层桥架 | 套 | 1 |
| 5 | 直流线 | PV1-F×4mm2 光伏专用线缆、四平方直流线接头 | 套 | 1 |
| 6 | 水泥配重 | C25商混水泥墩 | 套 | 1 |
| 7 | 交流电缆 | 主线铜、光伏线铝合金线缆 | 套 | 1 |
| 8 | 接地系统 | 40*4 | 套 | 1 |
| 9 | 设备安装辅材 | 含安装调试、设备运输及二次运输 | kW | 460 |
| 10 | 防水 | / | 平 | 3100 |
| 11 | 其他配套实施费用 | 项目实施费用、其他施工费用/机械费/运输费、可研设计以及屋顶荷载报告、电能质量报告(电业局最新要求)、电业局接入方案、发改委立项及电网并网等手续申报 | 项 | 1 |
| 12 | 光伏板清洁维护服务 | / | 年 | 1 |
2.空气能供热项目:长春市分公司院内供热面积2.8万平米,年供热费87.5万元,该项目由合作方建设完成后,能解决冬季采暖不达标问题,杜绝了冬季集中供热产生的暖气跑冒滴漏风险。
长春市分公司空气能采暖系统相关配套设备、辅材、调试投资标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空气能主机 | 采暖面积共计28000平,单位负荷为50W/平,总计热负荷为1400kW,180kW低温空气能机组8台,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供热周期能耗合计:1182946kWh/年,机组制冷运行用电量136天43万度电。 | 组 | 8 |
| 2 | 箱变 | 1250kWA箱式变压器 | 套 | 1 |
| 3 | 设备安装辅材 | 含安装调试、设备运输及二次运输 | 套 | 1 |
空气能制冷项目:合作方投资129.2万元安装空气能制冷设施,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有效解决夏季制冷问题,且空气能制冷设备非外挂固定,改造中不破坏原有楼体外立面,无雨水渗漏隐患。另外,长春市分公司目前院内电容量为1250千瓦,无法满足空气能制冷电容量需求,为解决这一问题,合作方投资48.6万元增设一台1250千瓦的变压器,为空气能制冷系统提供稳定供电保障。空气能制冷电费由长春市分公司自行承担,与国家电网单独结算。
长春市分公司空气能制冷系统相关配套设备、辅材、调试投资标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风机盘管 | 宽城楼、综合楼、南灰楼 | 套 | 1 |
| 2 | 设备安装辅材 | 含安装调试、设备运输及二次运输 | 项 | 1 |
3.充电桩:合作方投资建设约44台充电桩供各揽投部生产车辆使用。
长春市分公司充电系统相关配套设备、辅材、调试投资标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低充 | LZ10-GNP-B 智能充电桩(十路机) | 台 | 39 |
| 2 | 汽充 | 星光120KW易能款双枪直流充电桩 | 台 | 5 |
| 3 | 设备安装辅材 | 含安装调试、设备运输及二次运输 | 项 | 1 |
四、 相关要求:
- 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1)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 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 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 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
-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空气能供暖和充电桩方面)。
- 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 本次综合能源节能服务项目经投资方设计测算楼板负载符合要求后再进行项目施工,光伏施工单位5年内免费提供巡检清理和设备维护服务,负责设备的安全问题。
- 项目合作后,投资方可开具绿能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光伏方面)并提供碳中和证书。
- 该项目为中标单位负责全额投资,不需要审计。
- 乙方需要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测试以及软件升级、保修等相关服务,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 本项目实施前乙方应提供第三方楼顶承载负荷报告,确认楼顶安装光伏安全性。
- 电网入网及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配合出具授权等相关证明文件。因手续不健全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312.50万元(含税),投资方负责投资建设长春市分公司院内光伏发电、空气能制冷采暖、充电桩相关建设内容,长春市分公司年预计发生光伏电费、空气能采暖电费及充电桩电费及服务费约为262.5万元/年(折前)。五年预计发生1312.5万元(折前),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已通过长春市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分别列邮政账/速递账,资金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分别承担。
投标单位需根据限价表,按统一折扣系数报价,投标折系数最高为95%(含95%),投标单位折扣系数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
| 项目名称 | 预计年平均发电量(万度) | 平均单价(元) | 年发生电费(万元) | 折扣系数 | 折扣后单价(元) | 折后年发生电费(万元) | 备注 |
| 光伏项目 | 63.48 | 0.71 | 45 | 95% | 0.674 | 42.75 | |
| 充电桩项目 | 104 | 1.25(含服务费) | 130 | 95% | 1.187 | 123.5 | |
| 空气能制冷项目 | 67.61 | 0.71 | 48 | 100%(固定折扣,不进行报价) | 0.71 | 48 | 制冷电费与国家电网按市电价格进行结算(甲方自行承担) |
| 空气能供热项目 | 87.5(供热费) | 95% | 83.12(供热费) | ||||
| 合计 | 262.5(不含制冷电费) | / | 249.37(不含制冷电费) | / | |||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七、 履约期限:
履约期限:合同的约定起始时间起5年。
质保期:5年。
实施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即设备的安装调试。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八、 标段划分:
按照需求立项文件要求,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1家供应商。
九、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 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施业务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已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支付标书费(微信/支付宝扫码、电汇、钱包支付等))。支付标书费: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费用支付。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十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8月2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6年8月24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及解密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5楼1502室会议室二。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十二、 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同步线下现场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6年8月2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十三、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3088号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757550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5楼1502室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徐茂盛、齐朋、马海、赵雅文、王超
项目联系人:赵雅文13756502299、王超17843376797
电子邮箱:13756502299@163.com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支行
账号:944008010004249090(注:此账号为该项目独立账号,请注意避免汇款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