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

2026-06-05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

 

 

 

 

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BJJZ-2026-03-032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技术(服务)规范


第一章 谈判公告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JJZ-2026-03-0321 )以公开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BJJZ-2026-03-0321

三、项目概述: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拟采购第三方官方媒体宣传推广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包别划分:不分包

七、项目类别:服务类

八、项目预算:4.4万元;该预算仅为参考,实际费用根据实际业务量结合中标价据实结算。

九、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2026年3月-2026年12月;数量为4场,每季度1场。

十、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报纸出版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十一、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上午09:00至2026年3月27日下午18:00。

2、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2)谈判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购买时需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和投标包段。只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3)现场购买方式:地点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肥市蜀山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

网上购买方式:将第(4)条资料发送至邮箱554484918@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定报名包段及缴纳报名费。

(4)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以及报名费缴纳回执单、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谈判时间:2026年3月31日下午14:30

2、谈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

(http://www.chinapost.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十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解放南路6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

联系人:胡工        电话:15255461151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与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

十六、异议、投诉

通过微信、支付宝、QQ等APP“扫一扫”功能扫码填写,可提供视频、图片等资料一并上传,接受监督举报。按照被监督对象属地和级别,选择界面中相应监督单位,相关信息应准确填写,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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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督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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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目号

内容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供应商须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分别编写和装订响应文件:

第一部分 报价基本文件

一、报价函。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三、谈判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应答材料

二、其他应答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企业简介。

5、杜绝负面行为承诺书。

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7、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9.业务对接承诺函。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

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二、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六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三、技术(服务)评分表 应答文件

具体详见“第五章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部分)”。

四、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1:响应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

注2: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响应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加盖公章的,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4:供应商如未按照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5: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备选方案。

注7: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的原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备查。

12

报价货币

12.1

报价货币:人民币

13

谈判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800元;

开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合肥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号:7670 0188 0136 9373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字样,因为汇款原因不明导致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4

响应有效期

14.1

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将在报价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报价而被拒绝。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5.1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

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双面打印,全篇标注清晰页码,不允许活页装订

17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7.1

详见谈判公告

18

开标

18.1

开标时间:见谈判公告。

开标地点:见谈判公告。

19

评标委员会

19.1

依法组建谈判小组:由3名成员组成。由采购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名,1名在市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

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其他供应商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

26

投标报价

26.1

最高限价:详见第六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1.响应供应商以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为基础,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报价。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即谈判报价为履行合同的价格。

2.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第刘部分: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采购人评标时不予考虑。

3.谈判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谈判报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价。

4.响应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按照项目整体自行报价), 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 谈判的单价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采取两轮报价(即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6.1第一轮的谈判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6.3启动二次报价后,若响应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进行二次报价,否则以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30

签订合同

30.1

由邮政业务部作为合同主办部门发起合同审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完成合同履约及付款工作。

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合作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两次支付,6月底和12月底分别支付。

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付款前,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与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31

履约保证金

31.1

本项目不收取

32

成交服务费

32.1

项目属于 服务 ,成交服务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差额累计后的 20% 向成交人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取费基数区间(项目总金额)

国家收费标准

货物

服务

100万元以下

1.50%

1.50%

100(含)万元-500万元

1.10%

0.80%

500(含)万元-1000万元

0.80%

0.45%

1000(含)万元-5000万元

0.50%

0.25%

5000(含)万元-10000万元

0.25%

0.10%

10000(含)万元-100000万元

0.05%

0.05%

100000(含)万元及以上

0.01%

0.01%

注:

1)成交服务费=成交金额采用表中费率及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用×20%(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最高不超过30000元)。

2)成交人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按上述标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

33

其他

33.1

特殊情况处置:

(一)首次谈判

1.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立即发布第二次谈判公告。

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立即发布第二次谈判公告。

3.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2家,可在谈判小组出具初步审查结论后,立即发布第二次谈判公告。

(二)第二次谈判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或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2家,只有1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可转直接采购方式或重新组织采购。

若两次采购未能成立,则本次采购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邮政业务部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特别提示: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

注:(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代理机构”指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采购人”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2.4      “最终用户”指货物或服务的使用单位。

2.5      “货物”指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的产品、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包括虽未载明但在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产品、工具等。

2.6      “服务”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规定提供的技术支持、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4、      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该费用。

 

2、            采购文件说明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草案。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合同草案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6、      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6.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予以确认。

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3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6.4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一次性提出,并在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3、            响应文件的编写

7、      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8、      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8.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第五章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1、  报价

11.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

11.2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11.3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种填报。

13、  谈判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谈判保证金。

13.2谈判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3.3谈判保证金使用人民币表示,并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方式递交。

13.4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

13.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

13.6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缴付成交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

13.7若发生下列情况,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

2)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6)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4、  响应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响应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响应将被否决。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3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

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5.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5.4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及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每本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16.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

2)           “在         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响应文件。

16.3如果未按16.1和16.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7、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17.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代理机构可按照第6款的规定修改采购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报价截止日期履行。

17.3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地点。

17.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出席谈判。

18、  迟交的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响应文件。

1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如需)

19.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

1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谈判”字样。

19.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14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按13.7条规定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5、            谈判及评审

20、  谈判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0.1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谈判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0.2在评审和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谈判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谈判及在谈判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21、  评审的原则和方法

21.1评审原则:

1)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

 

21.2评审办法:

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具体谈判。

2)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已提供,无需另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初步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谈判文件规定报价方式和时间等内容通知全部合格供应商,在保证每个供应商得到均等机会的前提下,与合格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要求所有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及有关承诺,并明确告知最终轮报价的截止时间,谈判小组应当同时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报价,视本轮报价及承诺与上一轮一致。

4)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认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异常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按限期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谈判小组及供应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价格信息和其他信息。

5)在谈判过程中,对于谈判文件中已作出明确规定的重要条款和内容,不得变动。

6)经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澄清和谈判后,将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与澄清和谈判有关的书面补充文件及最终报价;

7)本次评审将以包为单位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服务和供应商最终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成交供应商推荐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评审因素如下:

本项目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如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况下或谈判小组任务有必要,则由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选取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评分标准如下:

(一)初步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报价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响应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响应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的要求

谈判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的要求

报价唯一且有效

报价唯一且符合报价一览表规定

实质性条款

符合采购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和标“*”条款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

符合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2、  响应文件的初审

22.1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通过初步审查:

1)      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3)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签署;

4)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且未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      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  谈判

谈判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各供应商按照上述21.2条的规定进行谈判,并根据各轮次的谈判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和承诺。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谈判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24、  最终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谈判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具体确定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本项目公示在谈判公告发布平台(具体详见第一章 谈判公告)进行,公示期不少于3日。

25.3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6、  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6、            授予合同

27、  合同的授予标准

27.1除第26款规定外,合同将授予其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有效报价最低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由高到低其后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7.2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谈判、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27.3 当出现拟成交人为首次与中国邮政合作、拟成交价格较低、拟成交人应答较为简略等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核实履约能力的情形时,成交人应在合同签约前配合采购人会商核实情况的相关工作。

 

28、  履行合同能力审查

28.1采购人及谈判小组有权进一步审查成交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8.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响应。在此情况下,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29、  成交通知书

29.1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确认。

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1、  履约保证金

见合同草案。

32、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3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草案

 

(详见另册)

(供供应商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小小邮递员 大大梦想家” 邮政品牌宣传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邮政企业):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主办、乙方承办 “小小邮递员 大大梦想家” 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 “小小邮递员 大大梦想家” 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活动主题为: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 —— 探索邮政世界,传递时代声音。

本项目全年共组织 4 场线下活动,每季度 1 场;每场活动包含活动前预热、活动日沉浸体验、活动后宣传与转化三个阶段,具体活动流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小小邮递员 大大梦想家” 项目执行方案》,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完成小记者组织、全媒体宣传、活动现场执行、作品整理发布等全部承办工作;甲方应提供活动场地、业务资源、物料支持、专业人员配合等主办工作。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涵盖本项目 4 场线下活动的全部筹备、执行及后续宣传工作。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筹备、执行、宣传等全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活动场地(六安市邮政分公司指定网点、市邮件处理中心)、业务骨干、讲解员、网点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员支持。

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活动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纪念封、特种邮票、信纸信封、临时小记者证、探秘任务卡、工作服(背心)、活动纪念套装等,以及活动现场简单茶歇或点心。

甲方负责制定本项目相关业务优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报刊订阅专属优惠券、集邮业务优惠等,并提供线上教育平台的资源及推广支持,发放免费体验课程卡或优惠码。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合作费用,配合乙方完成活动宣传素材提供、媒体对接等相关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项目合作费用,在甲方配合的前提下独立开展小记者组织、活动执行、宣传推广等工作。

乙方负责全媒体平台宣传资源投放,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前在官方新媒体平台、报纸及电子版发布预热信息,活动中进行现场报道 / 直播,活动后制作回顾短视频、发布图文深度报道、开设小记者作品专栏等。

乙方负责小记者团的组织与管理,每场活动选拔 30-40 名小记者团成员,做好分组管理、现场引导及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协调小记者家长代表参与活动相关环节。

乙方负责本项目活动现场的整体执行,包括开营仪式、邮政王国探秘、小小邮递员模拟、小记者新闻发布会、线上教育平台推介、成果展示与颁奖等全部环节的流程设计、现场布置、人员组织。

乙方负责整理小记者的活动感想、采访报道、绘画 / 邮票设计作品,进行评选并发布,按照约定为优秀作品获得者发放奖励,同时制作活动纪念套装(含活动报道报纸、纪念封、订阅优惠券)。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时间、标准完成全部承办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开展;乙方应负责活动现场小记者团的安全管理责任,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有序组织开展活动,若因乙方执行不当导致活动出现安全事故、流程延误、宣传失实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项目活动内容、流程或宣传口径,如需调整,应提前 3 个工作日书面征求甲方同意,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乙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业务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终止后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第四条 项目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合作费用总额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全年合作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该费用为固定包干价,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承办工作所需的人员成本、宣传推广成本、物料制作(乙方负责部分)、现场执行成本、税金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合作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两次支付,6月底和12月底分别支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

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与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甲方开票信息及乙方账户信息:

1.甲方的开票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 10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变更约定账户信息时应签订补充协议,双方仅变更开户银行名称的除外。

(四)若乙方提供虚假、作废等无效增值税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成果验收

每场线下活动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活动执行总结报告》,包含活动现场照片、视频、小记者参与情况、宣传数据、成果展示等验收资料。

甲方在收到验收资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若甲方对活动执行成果有异议,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异议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资料;若甲方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该场活动验收合格。

本项目全部 4 场活动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承办工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作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开展后续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完成活动承办工作,或擅自更改活动内容、流程,每违约一项,应向甲方支付 “本合同合作费用总额 5%”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逾期超过 5 日仍未整改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支付本合同合作费用总额 20% 的违约金。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活动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支付本合同合作费用总额 30% 的违约金。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保密

(一)双方承诺对对方的商业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附件、管理规定、管理方法、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员工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一方或一方员工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均视为该方违约,如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另一方受到商誉或经济损失的情形,视为发生泄露事件。泄露方应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1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另一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至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或按照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要求的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双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八条 反商业贿赂

(一)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对方相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贿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协助配合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从事虚增业务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或类似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以下统称“邮政企业”)均有权:(1)无条件立即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甲方对乙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带来的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所属集团公司“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在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对乙方采取规定地域、规定时限的,直至全面永久的业务合作禁入措施,不得参与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的业务合作或经济业务往来。

(二)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2)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第九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签订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履行,否则应全额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进行合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三)发生本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约定的情形的,守约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违约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对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四)如乙方被列入甲方或甲方所属集团公司或    安徽    省邮政分公司黑名单,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裁决生效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 附则

甲乙双方可就本项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小小邮递员 大大梦想家” 项目执行方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乙方声明,乙方作为理性市场主体,已就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下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免除与限制责任条款与甲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给予了合理的提示与解释说明。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愿接受其约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日期:                          日期:             

 

附件:《“小小邮递员 大大梦想家” 项目执行方案》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示例):

 

正本/副本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JJZ-2026-03-0321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第一部分:报价基本文件

 


、报价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根据贵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项目采购产品/服务的谈判公告(BJJZ-2026-03-0321),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

  1. 报价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如有)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 供应商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函,供应商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4.  根据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5.  所有与本谈判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2-1、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JJZ-2026-03-0321

 

包号

报价

人民币:元

备注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

  1. 此表须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填写。
  2. “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
  3. 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4. 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5. 此表中,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相一致。

 

 


2-2、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JJZ-2026-03-0321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元)

投标单价(元)

活动策划执行费

16000.00

 

媒体宣传推广费

16000.00

 

小记者组织管理费

8000.00

 

物料设计与制作费

4000.00

 

合计(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3.本表是对“报价一览表”的细化,本表“合计”必须等于报价一览表中“报价”。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邮政集团公开谈判类(线上)采购文件模板_V1.0_202512

 


 

三、谈判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JJZ-2026-03-032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已按要求提交。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期: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邮政集团公开谈判类(线上)采购文件模板_V1.0_202512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应答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应答材料: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更名相关资料(如有,如工商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截图等)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应答材料: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查询入口如下所示:

afbfb34ae70d680523b6ecfa7664eb2


《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我公司不存在“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的供应商”的情形。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响应;

 

应答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我公司不存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响应”的情形。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应答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5.其他资格条件承诺函;

应答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满足其他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我公司承诺满足《采购供应商承诺函》的相关要求。

 

如我司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司相关制度办法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出现被采购人纳入黑名单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我单位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在采购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有权不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丧失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我单位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我单位或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我单位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其他应答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邮政集团公开谈判类(线上)采购文件模板_V1.0_202512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国)(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的进行响应,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3.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JJZ-2026-03-0321

序号

采购文件

条款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

条款号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期:                

 

4.企业简介


5.杜绝负面行为承诺书

 

我司承诺,在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履约过程中,不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行为。如出现表中行为,自愿接受对应行为的相关处罚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邮政集团公开谈判类(线上)采购文件模板_V1.0_202512

 


 

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序号

行为分级

行为分类

处罚措施

1

一般负面

行为

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2

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执行合同,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3

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转包、主要部分分包,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行业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4

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被追究责任,且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5

其他经认定为一般负面行为的

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6

严重负面

行为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弄虚作假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或被各级巡视、巡察、审计部门及业务检查认定存在采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资质或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用状况,或发生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7

采用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或被各级巡视、巡察、审计部门及业务检查认定存在采用串通等不正当手段的。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互相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协同投标,为谋取中标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或与检测机构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8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后或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选择性签订采购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9

合同履约中,产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符合采购技术规范“*”指标要求且拒不整改或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10

拒绝邮政内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此类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11

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处理违约或纠纷并给邮政企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12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13

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负面行为的

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14

重大负面

行为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向采购人、采购评审委员会、采购代理人、检测机构等中国邮政采购相关方及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在各单位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10年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15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在履约过程中向相关邮政企业或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在各单位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10年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16

由于供应商违约导致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引发大规模客户强烈投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在属地内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在各单位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在多地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5年至永久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17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3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全国范围全品目永久准入限制

18

签订虚假合同、虚开票据、提供虚假凭证等行为配合套取资金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套取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在各单位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套取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10年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19

其他经认定为重大负面行为的

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说明:对应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总部、寄递事业部或省分公司(一级集采项目根据结果使用范围扩展控股子公司总部、控股子公司省分公司、直属单位);

     各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总部、寄递事业部和省分公司;(一级集采项目根据结果使用范围扩展控股子公司、直属单位);

     全范围是指:集团公司总部、寄递事业部、省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直属各单位。

邮政集团公开谈判类(线上)采购文件模板_V1.0_202512

 


 

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成交,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后5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7.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9.业务对接承诺函。

 

业务对接承诺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我公司___________(公司名称)积极与采购人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在金融业务(邮储银行、代理金融、中邮证券、中邮保险)、快递物流业务、邮务业务(集邮、函件、报刊、分销等)),并提供专属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    

 

日期: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

 

 

邮政集团公开谈判类(线上)采购文件模板_V1.0_202512

 


 

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邮政品牌宣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JJZ-2026-03-0321

序号

采购文件

条款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

条款号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期:                

 

注: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二、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六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六章 技术(服务)规范

 

注:技术(服务)规范中加注星号( “*” )的为关键技术要求,任意一项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则视为响应被否决。

一、项目预算

1.1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拟采购第三方官方媒体宣传推广服务。服务周期为2026年3月-2026年12月;数量为4场,每季度1场。 宣传周期:活动前一周启动预热,活动后持续报道一周。

1.2 项目预算:4.4万元;该预算仅为参考,实际费用根据实际业务量结合中标价据实结算。

二、最高单价限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元)

活动策划执行费

16000.00

媒体宣传推广费

16000.00

小记者组织管理费

8000.00

物料设计与制作费

4000.00

合计(元)

44000.00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活动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投标文件予以废标。

四、服务要求:

“小小邮递员  大大梦想家”

4.1、活动主题

小小邮递员,大大梦想家——探索邮政世界,传递时代声音

  4.2、活动宗旨

  4.2.1.品牌融合宣传:整合第三方主流官方媒体公信力、传播力与六安邮政业务部的线下网络、业务资源,实现品牌联动、双向赋能。

  4.2.2.业务深度体验:通过组织小记者第一视角的沉浸式体验与报道,生动展示邮政邮品、报刊订阅、集邮、函件等核心业务的魅力与价值,培养青少年对集邮、阅读文化的兴趣。

  4.2.3.教育实践结合:打造一堂“行走的实践课”,培养小记者的社会观察力、沟通能力与媒介素养,同时推广线上教育平台。

4.2.4.培育未来客户:在青少年群体中播种邮政文化、阅读文化,培养潜在的长远客户与集邮文化爱好者。

4.3、活动地点:六安市邮政分公司指定网点、市邮件处理中心(可视情况安排部分参观)。

4.4、参与人员

4.4.1.小记者团成员:30-40名(按小记者站分组管理)。

4.4.2.小记者家长代表:若干(可作为观察员或参与亲子环节)。

4.4.3.刊社:记者、编辑、新媒体运营人员。

4.4.4.六安邮政分公司:业务骨干、讲解员、网点工作人员。

4.5、核心活动内容与流程

阶段一:活动前预热(宣传造势)

1.新媒体预热:在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活动预告海报、悬念视频,介绍邮政“神秘”业务,发起#我给未来写封信#等话题互动。

2.小记者招募/选拔:通过小记者社团内部渠道,发布活动通知,可结合一次简单的“我与邮政的故事”短文征集,选拔积极参与者。

3.刊媒预告:在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及电子版发布活动消息,彰显活动权威性与公益性。

阶段二:活动日核心流程(沉浸体验)

1.【开营仪式·梦想启航】

地点:邮政网点活动区。

内容:主办方领导简短致辞;介绍活动意义;小记者代表领取专属“探秘任务卡”和临时“小记者证”。

2.【邮政王国大探秘】

A组:邮品与集邮的奇妙世界

参观集邮柜台,欣赏珍贵邮品、纪念册。

邮政专家讲解邮票故事、集邮知识。

  动手环节:设计一枚“我心目中的六安”主题邮票草图。

B组:一封信的旅程

参观函件业务区,了解平信、挂号信、明信片等。

体验传统信件书写,使用特色邮政信纸、信封、纪念邮戳。

  核心任务:现场撰写一封“给一年后的自己”或“给远方亲人”的信,投入现场邮箱,由邮政承诺在指定时间寄出。

C组:报刊与线上订阅新时代

在报刊展示区,了解孩子们喜欢的报刊、杂志。

邮政工作人员演示“线上报刊订阅”流程(扫码进入平台、选择、支付)。

  现场体验:指导小记者家长或小记者本人,尝试为家庭订阅一份报纸或杂志(可提供活动专属优惠券)。

3.【我是小小邮递员】

模拟邮递员工作:学习分拣模拟信件包裹、使用便携式扫描设备。

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行内部“快件传递”小游戏,体验投递到“信箱”的乐趣。

4.【小记者新闻发布会】

小记者就感兴趣的问题采访邮政负责人(如:如何保障快递安全?邮票是怎么设计的?电子时代邮政的新角色?)。

采访刊社编辑,了解报纸出版流程、新媒体故事。

5.【线上教育平台推介】

    集中介绍邮政合作的线上教育培训和刊社资源(如:写作课、口才课、社会实践课等)。

现场展示平台功能,发放免费体验课程卡或优惠码。

6.【成果展示与颁奖】

展示部分小记者设计的邮票草图、精彩采访片段。

颁发“优秀小小邮递员”实践证书、活动纪念封(内含特种邮票一枚)。

全体合影。

阶段三:活动后宣传与转化(放大影响)

1.小记者作品发表:

在官方新媒体平台和国内统一刊号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刊登小记者的活动感想、采访报道、绘画作品。

评选优秀作品,给予额外奖励(如:一年期报纸赠阅、特色邮品)。

2.新媒体全景报道:

制作活动精彩回顾短视频(抖音、视频号)。

发布图文深度报道,重点展现业务亮点和温馨瞬间。

将小记者采访视频、业务介绍视频剪辑成系列短片分批发布。

3.业务推广与转化:

发布活动总结文章,附带 “线上报刊订阅直达二维码”、“集邮业务咨询群”、“线上教育体验课领取链接”。

推出“活动纪念套装”:包含活动报道的报纸、纪念封、订阅优惠券,作为邮政网点的推介产品。

4.长效合作设想:

设立“小记者邮政社会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小记者体验日活动。

开发“小记者成长纪念邮折”,记录年度优秀小记者风采。

合作开设“邮政知识”或“媒介素养”线上公益课堂。

五、资源与支持

5.1.第三方主流官方媒体需要提供:

全媒体平台宣传资源(预热、直播、回顾)。

小记者团队的组织与管理。

媒体采访报道。

5.2.六安邮政提供:

活动场地布置与业务展示支持。

活动内容策划

活动所需物料:纪念封、邮票、信纸信封、工作服(背心)等。

线上教育平台的资源与推广。

专业讲解员与业务骨干。

业务优惠方案(订阅优惠、纪念品)。

简单茶歇或点心。

六、预期效果

6.1.社会效应:打造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青少年公益实践活动,提升双方品牌的美誉度与企业形象。

6.2.宣传效应:通过小记者的独特视角和媒体的多层次报道,使邮政传统与新兴业务得到生动、温情、广泛地传播。

6.3.业务效应:直接拉动线上报刊订阅、集邮品关注度、函件使用量,为线上教育平台导流。

6.4.教育效应:为小记者提供宝贵的社会实践经历,提升其综合素质。

七、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